乔克雷恩

不写了👋

【白橙】苦旅之歌(3)

-男·缶番外

-世奇美人罐设定

-(1)||(2)


——


可是悸动仍在。

自那句无心之言从边伯贤嘴里出生——不,感情这回事太复杂,他不能私自判定其是否为无心之言——金钟大恍惚了好一阵子。


到目前为止,本应自理的生活已经不知不觉全部交到边伯贤手里。

晚上回家换下的脏衣服一定会在第二天出现在阳台,随风摆动散发清香。一日三餐不再依靠外卖,渐渐成为营养丰富的家常饭。再也不会找不到随手放哪儿的曲谱和书籍,一家人齐齐整整待在书架。背包里永远有灌了润喉茶的保温杯。衣兜永远不缺奶糖。头发永远保持精神焕发的长度——那家伙竟然连理发都会!更别说一尘不染的地板桌椅,重新绿意盎然的盆栽,要不是金钟大坚持,恐怕剪指甲这活也得被边伯贤接手。

尽管已经劝说对方不必像个全职保姆包揽自己的衣食住行,甚至因此发过一通小小的脾气,但实在架不住那股子幼犬神情,看见那样的边伯贤,心里总是莫名其妙发痒,像被毛茸茸且蓬松的猫尾巴扫过,不自觉就噤声了。

都说了我是想为你做这些事,你安心接受就好啊。

彼时他刚发完上述的“小小的脾气”,两人僵持了好一会儿,边伯贤洗掉手上的泡沫,按下洗衣机的关机键,抬起眼,一字一句说道。

夏日行进至尾声,今年的秋老虎变成贪睡的猫。金钟大赤足站在狭窄浴室,仅一会儿就觉得寒气钻进骨头,放了太久的自来水已经冰冰凉,凉意染上边伯贤的指尖,指尖微微泛红。

金钟大看了眼脚边洗好的床单衣物,某个他不敢确定的想法冒了尖。

我说。他用试探性语气。你以前该不会专职这种事情吧?

专职?

就是专门做这些,类似本职工作。

都说了我失忆,想不起来。对方的口气颇为委屈。所以别再问我啦!

自己也觉得这种戳别人痛楚的行为并不妥当,金钟大嗫嚅着道歉。但心里却在想别的事情。比如说,如果边伯贤以前也为某人这样做过,自己会嫉妒吗?他仔细去设想,答案令人肉跳神惊——

会。

却又不安于去心安理得享受。矛盾极了。

金钟大一时间愣在原地,心里面五味杂陈,以致看向边伯贤的眼神都带上严肃不耐。那人以为他真的生气了,以为他下一步就是赶人离开这间小屋——慌忙扑过来,哪怕踢倒了水桶——紧紧拥住金钟大,害他要喘不上气。

“我真的、真的很喜欢钟大,我不想走。”

倾洒的水漫过脚面,濡湿裤腿,却浇不熄猝然冒出的火苗。

身体承受不住与之相仿的重量,金钟大向后趔趄,拖把杆了绊住脚跟,还来不及倒腾步伐两个人就连带着摔倒了,然而落地那一刻上下位置被调换,换成边伯贤做人形肉垫,他摔在边伯贤身上,只撞疼胳膊肘而已。

这一切快得让人反应不过来,金钟大甚至忘了撞疼的胳膊肘。

怎么做到的啊……

人形肉垫似乎感觉不到疼痛,单手搂着他的后腰,另一只手护在他脑后,急切的问有没有哪里碰疼责怪他太不小心了。

话音落地,金钟大惊觉两人此刻到底摆出了什么姿势——他几乎陷在他怀里。换做偶像剧女主,怕是已经害羞到全身发红了吧。

可他不是偶像剧女主。

可是悸动仍在。


想起那时候发生的那件事,边伯贤脸上浮现足以融化心智的柔情。

曾以为真的只是出于被上一任收养者所寄予的某种技能,现在想来,前者虽有,却占据不大的比重,更多的是“想为那个人那样去做”,正是曾认真地、一字一句说过的话:我是想为你做。

他可真是后知后觉的迟钝派物种。

“抱歉,我不知道你们分开了。”在咖啡厅偶遇的熟人面带歉意说道。

边伯贤沉吟片刻,强调道:“暂时,暂时分开。”

对方虚着眼睛打量他,“真没想到你会是千万分之一的例外。”

“千万分之二,除了我还有一个。”

谁?坐在对面的家伙因为诧异而不自觉身体前倾。

边伯贤缓缓搅动咖啡,沉声说:“那与你无关,Kasper。”

“你说得没错。”Kapser耸了耸肩膀,转而继续滑动手机屏幕。他手指快速翻飞,似乎在回复某人的消息。果然,当提示音第二次响起,那人抓住边伯贤好奇的余光,眯起眼睛笑说,不问问是谁。

实际上边伯贤对此并没有多大兴趣,可某个一闪而过的念头令他全身僵硬,他警觉,面色都有些不善。

什么态度嘛。Kasper暗自腹诽。

“不是他。”手机递来眼前,是完全不认识、亲昵程度却似曾相识的称呼。

忆起以前也被这个人喊过类似的昵称,边伯贤打了个抖,心想还是猫咪嘴先生给他起得昵称更顺耳。

“狗狗。”

“……别这么叫我。”

Kasper垮了脸,直嚷嚷为什么不可以,他好歹也曾是收养者,和猫咪嘴先生算是同一阵营不是吗?

怎么能算是同一阵营,你是你,他是他,有区别的,有很大区别的。

对方拉长音调“哦”了一声,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。

“好吧,和我说说我们到底有什么地方不一样,为什么——”Kasper顿住,凑近了些,直勾勾望着边伯贤,“为什么他能让你成为千万分之一例外,我却不能。”


没有为什么啊,就当时看到那个人浑身脏兮兮,被谁遗弃了似的,去便利店的时候见他躺在那儿,回来他还躺在那儿,真的没办法当做看不到,所以就……

金钟大一边说一边比划着手势,围桌而坐的几位友人心下了然,纷纷唏嘘嗟叹,叹老友是善良过头的傻瓜,就不怕引狼入室吗?

引狼入室?哪儿有!不是不是。

他们眼中善良过头的傻瓜立时爆发一阵笑声,笑得眼睛都看不见,笑够了,便气喘吁吁道,什么狼啊,就是只吵闹过头的狗狗。

友人们诧异的挑挑眉,交换了个眼神,各自腹诽你也不过是另一只吵闹极的狗狗,就别这样评价他人啦。

接着又从狗狗这个话题延伸到谁的亲戚家里正好有一窝柯基犬,刚出窝,将将三个月左右,其余的小奶狗已经找到新主人,剩下一只性格有些内向,还在等待领养。金钟大动了心思,认真的向对方询问领养条件,听完了,觉得自家条件还算符合,便拜托友人牵线搭桥。

“你不是已经有一只?再养一只不嫌烦吗?”

金钟大不解,为什么要嫌烦呢?并不这么觉得啊,相反,那家伙在某些时候贴心的令人感到不适。

思及此,金钟大垂下眼睛思忖片刻,小心翼翼遣词造句。

如果突然间蹦出来一个人把你当大爷伺候,你们会接受吗?

问题来得突兀,友人们纷纷放下酒杯,用五花八门的眼神审问金钟大。

他叹口气,双手高举过头顶,无奈道,好好我投降,这是一个我的朋友就是我的故事。

大伙七嘴八舌闹他,笑他不是引狼也不是养狗,是藏了田螺姑娘,这其中就有乐队的朋友。那人脱口而出说见过田螺姑娘,金钟大还来不及去捂嘴,边伯贤的大致相貌就众人皆知了。

他发出类似哀嚎的气音,在众人起哄声中撒娇耍赖,怎都不愿再往下继续说,若不是主动自罚三杯,田螺姑娘的话题怕要绕不过去了。

酒过三巡,人已微醺,月上中天,夜色寂寥。

其中几个却嫌喝得不够过瘾,嚷嚷着要换地方续摊,金钟大心里惦记“田螺姑娘”,想着都这么晚了,家里只有边伯贤一个人,爱吵闹的狗狗会不会觉得寂寞啊。他摆摆手,婉拒续摊的提议,脚下打着晃慢慢往家挪。

初秋夜风到底还是凉,阵阵打在单薄身躯,金钟大抱着胳膊打了个冷颤,加快步伐速度。

还不到小区,隔好远看见路灯下有熟悉身形,他眯起眼睛费力的去瞧,待看清是谁,遂伸展手臂摆出求抱抱的姿势,拉长了语调喊:伯贤呐——

边伯贤三两步跑过去,堪堪接住要摔倒的收养者,酒气扑面而来,他扭开头,用余光瞟那人。

原来喝醉酒是这副模样吗?

金钟大酒量不错,两个人偶尔在家里喝上几杯,通常都是他先醉倒睡着,剩金钟大收拾残局,如今得以见到喝醉的猫咪嘴先生,对这个人晚归家的不满就扑闪着翅膀呼啦啦飞走了。

边伯贤一下一下顺着那人后脑翘起的头发,一边悄声询问有没有哪里不舒服,抵在肩窝的脑袋迟缓的蹭了蹭,喉咙发出含混不清的呻吟,倏地,扬起头,顶着一副酡红的脸颊、一双朦胧的眸子,语速极慢地说,伯贤呐,他们说你是田螺姑娘——你是田螺姑娘吗?

这什么问题啊……

就是!这什么问题!你怎么能是田螺姑娘,你是我捡回来的狗狗,特别吵闹的狗狗。

……

收养者撒娇一般往边伯贤身上蹭,整个人几乎挂在对方肩膀,嘴巴嘟起,轻轻呢喃一些前言不搭后语的话。

他吵闹的狗狗难得安静,稍稍拉开两人距离,借着路灯打量将睡不睡的脸庞,他闭上眼,一点一点凑近——

不过说真的!

金钟大猛地从他怀里直起身,双眼放光,看上去似乎酒醒了,害他堂皇不已。

不过说真的,你除了是男的,除了不住在田螺里,和田螺姑娘真的没有区别。

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?

你为什么想为我做那些事?

接二连三的发问害边伯贤措手不及,嘴巴张张合合,半天给不出答案。

直到拽着衣角的双手渐渐卸了力气,直到喷在颈侧的呼吸从急促变为冗长,直到搂着腰肢的手臂开始发酸,边伯贤侧过头,嘴巴对准金钟大的耳朵,一字一句低语:

不是说了吗?我很喜欢钟大。


宿醉后一定头痛。亘古不变的铁律。

金钟大哼哼唧唧翻个身,脑袋埋进两个枕头中间的缝隙,怎都不愿起床。也幸好今天不用去亲戚的炸酱面店帮忙,可以一觉睡到晚上去酒吧唱歌的时间。

临出门前,边伯贤再次检查早饭是否放在显眼位置,衣服是否整整齐齐摆在床边,又返回卧室确定水杯和止痛药放在床头,不经意看见猫咪嘴先生七仰八叉的睡相,觉得有趣极了,蹲在床边冲那人的耳朵根吹气。

耳朵是最要命的地方,只稍稍吹那么一小口气,猫咪就会炸毛。果然,耳朵抖动几下,顺带特别不耐烦的抱怨声,含混不清,依稀有伯贤二字。

边伯贤微微一愣,抿紧嘴巴控制即将升天的颧骨。他小心翼翼的凑过去,他看着面前酣睡的相貌,他闭上眼,他做了一件昨晚就很想做的事。

他吻了猫咪嘴。

并不是偶像剧女主那样闪电般离开——他可不想演这类的烂俗戏码。他停了好久,他恨不得时间也干脆停下来。还是不了,如果时间停滞不前,还怎么进一步发展,他觉得自己特别贪心,从一开始只需要住处和温饱,到现在——饱暖思淫欲。

金钟大迷迷糊糊醒过来,敲了敲钝痛的脑袋,下意识喊同居人的名字,喊完才发现已经午后,那家伙早去咖啡店工作了。

抓过放在床头柜的清水一饮而尽,令人舒爽的凉意暂时缓解喉部灼烧起的干哑,他舔着嘴唇,总觉得好像有什么被忽略了。在屋子里转了一圈,一切都保持原样,就连窗外梧桐树枝头的叶子还是摇摇欲坠状态。

到底是哪儿被忽略了呢?

这个疑问一直保持到晚上去酒吧唱歌的时间。边伯贤工作的咖啡店是必经之路,金钟大站在店外踟蹰,狗狗眼尖,一眼就看见他,隔着落地窗和几张桌椅激动地挥手。

然后抱了个满怀。

路人向他们投来怪异眼神,金钟大身上发热,手掌推开那家伙的脑门,上半身后仰好躲开太炙热的鼻息。他挪了位置站在边伯贤身侧,偷偷去看屁股后面是不是真的长了尾巴。

“你看什么呢。”

心怀不轨被抓了个正着,金钟大讪讪摸了摸鼻尖,岔开话题抱怨边伯贤这么激动是要做什么。

“钟大来看我我当然激动了。”看不见的尾巴摇得好欢。

“不,我只是路过。”

“唔嘤……”看不见的耳朵也耷拉下去了。

金钟大实在想吐槽这家伙太像宠物犬,甚至鬼使神差伸出手要揉乱对方的发顶,当他这样做的时候,边伯贤亮晶晶的双眼一个劲儿盯着他瞧,他反应过来,觉得这画面有意思极了——和他们相遇时的狼狈状态相比,现在的边伯贤好似脱胎换骨。不由联想到某部纪录片,街边骨瘦如柴的流浪狗得到救助,经过细心饲养,几个月后变得英俊威风不失可爱。

“狗狗。”他脱口而出。

得了新称呼,边伯贤实在想吐槽,可是看见金钟大像只好奇的猫在打量他,只得咽回嘴边的吐槽,垂下眼帘低低发笑。

好好,你说什么就是什么,你开心就好。

啧,他来不是听偶像剧台词的!

金钟大借机清理喉咙以缓解尴尬,转而一本正经询问边伯贤自己今天是不是有事忘了去做,总觉得有什么被忽略了。

一开始,边伯贤还不明白金钟大要表达什么,直到听见对方说总是觉得身上哪儿怪怪的,他福至心灵,脑袋里的弦立刻绷紧了。

“呀,我睡觉的时候你是不是对我恶作剧了!”猫咪警惕的盯着他,“快说!我晚上还要去唱歌,不能再被他们笑话了……”猫咪说到最后又是不自觉撒娇。

边伯贤听着,双腿堪堪发软,几欲噗通跪倒向撒娇势力低头。

他敛了眉眼挺直脊背,抛出一颗直球,“我亲你了。”

嫌仅靠口头表达并不足以证明,干脆用这张嘴以行动力证。同样的角度,同等的暂停时间,唯独有一点不同——他伸出舌头轻佻的舔了猫咪的嘴唇,小心翼翼,却满心欢喜,宛如示好的犬类。

“嗯……我恶作剧完了,晚上见!”

说罢,飞奔回店内,躲在店长大人身后暗中观察外面涨红脸的猫咪。店长大人揉着眉心质问他是不是又恶作剧。

才不是恶作剧!我是狗狗,我这样做没错,我、我才不怕猫爪子呢!不怕!


吻是导火索,是催生素,害悸动疯长,害悸动炸开漫天烟火。

金钟大魂不守舍,接连唱错好几个音。

中场休息时间,乐队的友人向他抛来关心,思忖许久,不确定的说自己好像恋爱了。友人重重拍他后背,笑得气喘吁吁,是就是,不是就不是,什么叫好像啊,你还当自己是十几岁的小姑娘吗。

被友人不留情的吐槽,金钟大自己也觉得面上挂不住。是啊,既然长成有责任心的大人,就该果断一点才是,果断的选择是否要回应边伯贤。

有什么理由不回应呢?边伯贤哪儿哪儿都好,温柔妥帖,仔细计划他的衣食住行,快把他变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废柴,便也造成了不能回应的理由之一。

那样的妥帖,总会莫名堂皇。

回家的时间已经很晚了,屋内一片漆黑,借着月光,金钟大微微低头端详睡在沙发上的人,他又看了眼四周,一如既往,在他回来之前田螺姑娘已经打点好一切。

放松身体盘膝而坐,半趴趴在沙发边沿,发愣似的盯着边伯贤。黑暗中视觉不再占据优势,被听觉与触觉所取代。边伯贤的呼吸冗长且平稳,边伯贤的头发好软,是幼犬的胎毛,边伯贤的心跳强而有力,边伯贤这样,边伯贤那样。

金钟大心想,幸好灯是黑的,幸好这家伙睡着了,不然他的司马昭之心肯定路人皆知。

你为什么要为我做这些呢?

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呢?

醉酒时的疑问在清醒时复而提起,可依旧没有答案。金钟大轻轻叹气,准备起身离开。

突地,衣角被捉住,和某个场景很像,他差点被拽倒。

黑暗中的一对眸子熠熠发光,黑暗中的感官神经无限放大。

他嘴唇抵在他耳边低语,不是一早就说了吗?我很喜欢钟大。


所以这是吃了半天的狗粮?

Kasper举起杯子掩盖翻上天的白眼。

边伯贤暗自发笑,心说对面这人还是老样子,狗粮撒得欢,却一口不吃别人家的。本想趁机多撒两把,话到嘴边又咽回去——后来的故事是封存在金字塔顶的记忆,不是谁都能知道的。

然而Kasper很快稳了心神,啜一口咖啡,幽幽发问:“如果在一开始他就知道你是美人罐,你觉得他还会回应你吗?”

边伯贤愣住,对上Kapser似笑非笑的脸,心底居住的犬狼呲了獠牙。

“你的一切包括你的本能在内,都是购买时的备注,”Kasper顿了顿,虚着眼睛扔凶器,“是我给的备注。”

心中涌起数丈高的巨浪,边伯贤咬紧后槽牙,他神经质的掐紧自己小臂,衣物之下的皮肤有重叠伤疤,道道狰狞道道不忍正视。胸腔好像要爆炸了,怒火即将让他失去理智。

Kasper却不再往下说,他自认撩拨程度正好,足以“活埋”这份令他心生嫉妒的甜蜜。

一边漫不经心回复消息,一边时不时观察边伯贤。对方始终垂首,额发遮了双眼,那条柯基似乎感觉到风吹草动,半蹲在边伯贤脚边发出不安的呜咽。

当看见柯基的项圈,Kapser忍不住咋舌。两个相连的名字刺痛了他的眼睛。

千万分之一的例外?真是惹人讨厌。


一杯咖啡只剩褐色奶沫残留于杯底,Kapser拿起搭在椅背的大衣对边伯贤说还有事先走一步,后者终于抬眼看他,没有任何感情的目光,与方才呲牙咧嘴的犬狼完全是两副模样。接着,他看见边伯贤脱下大衣捋起毛衣袖子,手臂转过来,触目惊心的伤疤毫无预警跃入眼帘。

全身像被钉死,动弹不得,只能任由边伯贤轻飘飘的话跟利箭似的,一根根刺向他。

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如果,假设什么的不觉得很荒谬吗?自欺欺人。

你扔了我,他把我捡回家,我不想忘了他所以做很多无用功,都是选择题。

我做对了一些,也做错了一些,我正在努力挽回做错的,这才不是什么见鬼的备注。

是我想为他去做。

我想这么做,仅此而已。


即便重头开始,即使遍体鳞伤,皆是我想为你做的。


——

TBC

我是真滴爱卡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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